护照的换发、补发:护照因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新护照,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它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为公民换发、补发护照的同时,要附发两张“A”字头的出境登记卡,对公民申请换发护照并要求保留原护照的,在办理换发护照的加注手续后,可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注销章并裁去护照的右上角,将失效的护照发还申请人。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经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和护照同时使用。只有护照而没有签证,除有特殊规定或协议外,一般是不能离开本国国境和前往他国的。签证一般做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如“另纸签证”,但该签证必须与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同时使用。各国的签证机关,在国外,是本国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在国内是移民部门或出入境部门。
签证的种类:一般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有的国家会发礼遇签证等。根据出入境情况分别颁发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过境签证是在限定的时间内(如几小时、几天),在指定的入出境口岸经过该国,一般不得前往其他地区。申办过境签证时须有所去国家的入境签证。也有些国家根据入境事由,把签证分为学生签证、工作签证、定居签证、旅游签证等。
签证的形式和内容:
签证的一般形式是签证机关在外国人的护照或其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加盖允许入境、出境或过境的印章。在特殊情况下,签证不做在外国人护照上而做在另一张纸上,称另纸签证。另纸签证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才有效。
签证内容,主要包括签证类别、签证号码、有效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签发机关和签署人、签发日期。一般情况下,签证有效期指允许持证人入境的期限,持证人入境后,该有效期即失掉作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签证有效期的含意。
签证有效期:各国颁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对不同的签证,规定不同的有效期限,签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一般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和两年以上;最短为一周。
互免签证的内容:对互免签证的范围、对象,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规定有外交护照互免、公务护照互免、特别护照互免、因公普通护照互免签证等。持有双方提供可互免签证的护照进入该国时,可免办签证手续,而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则需先办好签证手续方可入境。目前与我国签订有互免签证的国家主要是对公务护照持有者,不适用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申办外国签证的途径:一国公民前往另一个国家,必须到前往国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对方国家的入境签证,这已是世界上的通行作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办理外国签证,目前大致有三种途径:一是本人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二是委托中国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三是由在国外的亲友办理。
申办外国签证的一般程序:
l.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2.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定居或长期居留:一般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婚姻状况、学历、身份证明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分证明”;按双方协议或外国使领馆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等。
2)申请探亲: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担保证明及亲属邀请信件。
3)申请留学:必须提供拟就读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及经济担保证明等。